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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2

  第十条 办学特色: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成为一所省内外知名的医学院校。

  第十一条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限招有传染性疾病及色盲、色弱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费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普通专科(含对口升学)各专业学费均为44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均为12000元/生/年;各专业住宿费均为600元/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商丘市北海路486号(邮编:476100)

  QQ:1391995661 2443109151

  E-mail: sqy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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