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院校名称:宿迁学院
录取规则:
1.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
2.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
二、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择优录取。
四、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
五、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六、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七、关于本科生毕业文凭颁发的说明
招生咨询方式:
电 话:0527-96889666
E-mail:zb@sqc.edu.cn
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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