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3)邮箱:sptczjb@163.com

  第七条 2012年我院14个专业面向12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200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资金数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