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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019-12-10 0 新闻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12月4日,由陕西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法学系和我校法学会主办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我校长安校区举行。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旨在向全校师生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法学系青年教师周园博士在现场就“宪法的意义”“法律从何而来”“司法改革进程”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探讨和交流。活动通过微信扫码答题、抽答单选题、多选题、现场签名等方式,开展“宪法知识闯关”,为师生普及国家宪法日的由来、设立的意义和宪法精神。同学们表示,“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颇为受益。宪法是国家的基石,通过活动,能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宪法,也让宪法真正走入生活、融入社会,成为手中的法宝。祝福我们的祖国越来越繁荣、昌盛、富强!”

这是我校法学系师生连续第六年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除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外,法学系还通过组织和参加校际模拟法庭、法律主题辩论赛、校外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和社会实践,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做好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同时,锤炼法科学子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将持续深化改革、集聚优秀人才、凝练学科特色,打造一流哲学与政府管理学科群,继续为培养具有哲学素养、法治思维的优秀哲政人才,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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