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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

2019-10-29 0 新闻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10月24日上午,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在长安校区校务楼304会议室召开。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董治宝,研究生院院长郑海荣、研工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宋传东、社科处处长马瑞映、科技处副处长张艳、财务处副处长李小玲、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明道、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唐艳丽、历史文化学院究生导师郭海文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评审会议。会议由郑海荣主持。

会上,宋传东向与会评审小组成员汇报了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情况,着重就评奖背景、名额分配、评选流程、差额评审、拟获奖学生整体情况等进行了介绍。接着,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对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相关情况、评审流程等进行了评议和审核,并最终确定39名博士研究生和135名硕士研究生为我校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2名博士研究生和2名硕士研究生为递补人选。

董治宝副校长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研究生院(研工部)以及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对学术评审委员会及评审领导小组各位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研究生国奖的评议表示感谢。他要求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回顾总结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评审程序,确保研究生国奖评审“公开、公平、公正”。他希望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加强榜样的典型引领,做好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助力学校的“双一流”建设。

据悉,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会召开之前,我校于10月22日下午召开了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差额学生评审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评审委员会各位专家参加了评审会。会上,评审委员会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差额学生的科研情况、获奖和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评议,通过投票从参加差额评审的学生中确定了拟获奖人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工作结束后,学校会将拟获奖学生的材料上报教育部批准,并对最终获奖的研究生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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