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五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8
三、办学地址: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编:726000
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5.考生入学报到后,如对原录取专业不满意,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系部、教务处审核,学院研究同意后同科类专业可适当调整。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我院不再进行其他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
1.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专业年收学费5500元。
3.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专业年收学费5200元。
六、奖学金政策: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校内助学金:1000元/年
七、优惠政策:商洛市移民搬迁户及贫困户子女就读我院三年制高职的,免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一次性补助生活费3000元/人。
九、证书种类: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0914-2998383 2396900 2982929 2992113
医学系0914-2992151 2992150 机电工程系 0914-2992156 2992153
十二、我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纪委监督下进行,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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