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 制:三年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艺术类考生在联考成绩合格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执行教育部及省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7、音乐教育专业不招生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还应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

  八、收费标准:

  住宿费:600元/年

  招生咨询电话:0311-83930335 83932281 83930835 83930816(传真)

  电子邮箱:sjzyzzsb@163.com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御园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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