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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047。办学类型: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省属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全国统招,专科三年。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亦接受非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填报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七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九条 考生语种:我院英语专业教学起点低,学生入学前对英语无特殊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

  第十四条 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山西、甘肃、辽宁、内蒙古、西藏、新疆、河南、安徽等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六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科版和理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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