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主页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大来社区。邮编:154013。咨询电话:0454—8871111、8872222。传真电话:0454—8871111。学院网址:www.sjmsxy.net.cn。电子邮箱:sjmsxy@163.com。

  第四条 学院文理艺兼招,集数字传媒、环境艺术、室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影视动漫与游戏设计、建筑装饰工程、建筑信息与楼宇智能化管理、建筑动画、美术教育为一体,同时开设播音主持、软件工程、电子商务、航空高铁、旅游管理等高端专业,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艺术设计类普通高等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以“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模式,强化就业与创业指导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回访服务等。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条 学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十公开”、“二十六个不得”等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级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考生签订毕业安置工作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的奖、助、缓等资助政策。学院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为其介绍、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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