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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255号

  三、层次

  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1、安全工程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考生;

  3、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收HA阳性考生。

  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有走读条件的学生优先。

  3、凡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近三年省市级以上竞赛得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英语专业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100分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95分以上(满分150分)。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6∶4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

  (1)上海考生取得上海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直接录取。

  浙江、江苏、江西、河南艺术类考生,录取标准参考各省招办的要求。

  8、在外省市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批次前三名的,学校录取后分别减免第一学年全部、1/2、1/4学费。

  10、学生入学一学年后,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的

  十、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学校名称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电话

  十四、网址 www.sit.edu.cn

  1、 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科技成果奖、精神文明奖、“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乐尔福奖学金、中企建设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单科优秀奖、体育运动奖、优秀论文奖、各类竞赛奖等。

  (1)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校帮困奖学金、校“詹守成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等。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最高可贷5000元/年,生活费或住宿费最高可贷1000元/年。同时,符合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当日,可给予1000元的“诚信助学贷款”。

  (4) 补:特困补助。学校对经济贫困的学生进行定期补助;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的特殊困难,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5) 助:社会助学。学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品学兼优贫困生的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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