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高考招生 >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办法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学制三年,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
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方法
总分计算方法:
(2)“三校生”:文化测试总成绩(90%)+高中阶段综合测评分(10%)+技能测试成绩等于总分;
注:艺术类文化测试总成绩:以非艺术类专业文化资格线的70%计算;
(5)本院将于2009年3月下旬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本院录取的新生于3月底凭录取通知书来院报到。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解释权属学院所有。
2009年学院学费标准:一般专业为每生每年9500元;应用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1200元。
(1)学校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奖、全勤奖和已故香港著名实业家唐君远奖学金、香港著名实业家刘浩清先生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特困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年。
(5)学院成立“爱心基金”、 开启“绿色通道”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 电话:59587531
青浦校区: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电话:59791077
新生录取后,本院集中管理,并于5月初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基础知识辅导,辅导期间学费免收,资料费由学生自理。部分住宿学生住宿费自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办法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 08-05
-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