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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9]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分设四川省雅安市本部校区(距成都120余公里)、都江堰市分校区和成都(温江区)校区。

  联系电话:0835-2882501,2882211(传真);

  川农招生在线:www.gotoscau.net学校网址:www.sicau.edu.cn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部分预留计划,准备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七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及各专业方向)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本硕连读相关专业高考外语成绩要求达到外语总分的60%以上,其它专业不要求各相关科目的成绩。

  第九条: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鼓励政策。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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