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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号

  □本科 □高职√ □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不限

  除学前教育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校招办具体执行,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进档我校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在当地相应的批次分数线之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10000元

  2、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14000元

  住宿费标准

  分校:每生每学年1000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021—66109601(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十四、院校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

  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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