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单独考试...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2948(国标代码)
4.学校性质:民办(统招)
6.办学层次:专科
8.毕业证颁发办法: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按照我校入学要求按时报到,经过资格审核后为其注册学籍,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校占地面积近1000亩,建筑总面积35 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学校以智慧校园建设为依托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化仿真教学和模拟岗位教育,实现了GIWIFI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学校有实验实训室286个,科研实验中心4个。大型实训基地一个,实训中心4个,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55所,校企合作育人基地19个,良好的教学实习条件为学生实习、提高动手能力和就业机会提供了坚实保障。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依法办学,专家治校、名师任教的理念,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万余人,专兼职教师671余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38%,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5%, “双师型”教师占55% 。拥有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郑州市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2项,郑州市地方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建设项目2项。科研工作取得了地厅级和省部级等多项科研成果奖。
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郑州地方高校信息化示范院校”、连续五年被评为“郑州市民办教育十佳单位”等多项荣誉。学校办学成效显著,现已纳入河南省“十三五规划”晋升本科计划,有待教育部考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2018年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在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2.考务组:由教务处、相关部、系、招生就业办公室等组成考务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有文化基础考试、普通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准备及审定,考试组织,试卷的保密及评分等工作,做到严谨、准确、公平公正。
4.后勤保障组:以后勤处为主负责安排考生食宿及后勤保障服务。
6.纪检监察组:成立由纪委书记赵玉荣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四、招生对象
五、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六、填报志愿及信息采集
七、报名信息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核由文化基础测试、普通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两部分组成。
1.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科100分,文化课总分300分。
5.成绩公示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录取原则
2.没有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及中职考生,以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结合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拟定预录取考生名单,经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凡被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面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转专业原则上不转,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组织的2018年普通高招考试(含对口升学考试)。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8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1.考生录取后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档案到校报到。
十一、收费标准
十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673329 67673330 67673360 67673361 67673362
招就处微信平台:shuqingZB
邮 箱:shuqingzb@163.com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 ( 元 /年 ) | 备注 |
康复治疗技术 | 620501 | 单招 | 3 | 420 | 11000 | |
护理 | 620201 | 单招 | 3 | 1270 | 11000 | |
助产 | 620202 | 单招 | 3 | 100 | 9000 | |
医学检验技术 | 620401 | 单招 | 3 | 320 | 11000 | |
医学影像技术 | 620403 | 单招 | 3 | 230 | 11000 | |
口腔医学技术 | 620405 | 单招 | 3 | 100 | 9000 | |
药学 | 620301 | 单招 | 3 | 140 | 9000 | |
卫生信息管理 | 620604 | 单招 | 3 | 30 | 9000 | |
医学营养 | 620802 | 单招 | 3 | 30 | 90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90301 | 单招 | 3 | 30 | 90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单招 | 3 | 3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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