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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招生章程如下:

  1..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3.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山铝花园路8号

  5.学院简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其前身为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属教育部备案,公办、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校50多年来,为山东铝业公司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省内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专科人才,培训员工500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和我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获得省级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教育先进荣誉称号。

  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融;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社会要求相融;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相融;师资队伍建设与企业科技发展相融;学院体制与企业机制相融;校风学风与企业文化相融;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人才标准相融。

  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三、录取规则要求:

  2.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没有分差要求。

  四、收费标准

  五、奖学金、助学金

  六、其他事项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533-2944087、0533-2981529、0533-2943444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山铝花园路八号

  E-mail: slgdzsb@163169.net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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