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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学院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录取规则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报考我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线上考生生源不足,则根据计划余额,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征求志愿)的线上考生,以此类推。 平行志愿录取过程中,考生进档以后,当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时,学校可以调整专业计划,对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我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如果遇到高考总分相同情况,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报考我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在录取时作为参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力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处:021-35304292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奖金金额分别为学费的50%、25%、1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奖学金标准另定)。 2、我校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上海市红十字会助学金、中共杨浦区统战部爱心助学金、上海电力学院”Ferrotec(中国)”奖学金、电力电子暨电院电气帮困助学金、甬协帮困助学金、绿叶助学金等。 3、银行贷款:学生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国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5、我校还对贫困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 6、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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