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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2012年招生工作中,继续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学院全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3、邮政编码:215104

  5、学院层次:专科

  7、证书颁发:自2010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

  9、招生网址:http://www.sgmart.com/zsjysite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成立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教育部核准,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省级(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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