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职工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 > 高考招生 >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1条、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坚持依法治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3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

  第5条、办学层次:普通高职,学制三年。

  第7条、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9条、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及高考成绩和所填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外语考试英语,不加试口语。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按陕西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奖学金政策: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或困难补助;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在开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比例达25%以上。

  第13条、联系电话:029-86837451 网址:http://www.sfygxy.com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