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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四、招生专业计划

  五、录取规则

  1、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

  3、对江苏省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若专业分仍相同,则以英语成绩排序。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配电)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9、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院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11、体检标准:执行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体检标准》。

  12、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c.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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