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
第三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条办学地点: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办学理念:学生为本,科学发展,注重特色,服务社会。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目前,图书馆各类纸质图书近90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建有现代化的图书管理系统和300座的电子阅览室,购置了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四自”特质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办学成就: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扎实推进内涵建设,注重加强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承担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1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9个,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目前,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单位,是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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