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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校代码:13383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是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校以山东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优势专业为依托,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培养基础扎实、适用面较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

  学校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南侧,交通便利。校园内一色的欧式建筑,环境优雅,是学习与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建有实验教学中心、语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已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61万元,图书资料42万册,可以充分满足教学的需要。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89人,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200人。

  学校依托山东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专业设置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设置了会计系、工商管理系、金融系、国际贸易系、信息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等6个系,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个本科专业。2017年有11个本科专业计划招生。

  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通过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战略,把学校建成以经、管学科为主的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独立本科学校。

  第九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按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调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安排其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该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看其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学校对浙江进档考生录取时,依据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考试院查询网站、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六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本科学费标准:会计学、金融学14000元/年;财务管理、审计学13000元/年;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校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9707258

  邮箱: sjyszs@163.com

  邮编:2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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