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生章程
已经过主管部门审核
为保证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国标代码 51856
第七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西校区 济南市大学科技园 邮编 250357
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院国际交流学院(公办),与澳大利亚爱恩国际教育集团、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我省急需的高级涉外管理人才。
第十一条:办学特色 多年来,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施教原则,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立足工会、突出特色、精心育人,注重内涵发展。以教育质量为生命,以科学管理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政治建设为保证,大力提高办学水平。走产学研结合、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按照“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十三条:就业渠道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采取“工学交替”、“订单式”等多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就业两个“零距离”对接。学院设有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大批用人单位直接到校与学生面谈,签订就业协议,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第十四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我院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一批(艺术)和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征求志愿考生。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均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12000元/生/年,其他专业7600元/生/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1.设立国家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每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每人)。
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5.允许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工学交替。
第三十条:学历证书 在我院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招生网址: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888.cn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邮 编:250100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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