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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全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河滨街2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

  邮政编码:261108

  1、地理环境

  2、办学条件

  3、师资力量

  4、办学理念

  5、办学特色

  二是考试评价特色——真正意义上的“教考分离”。学院部分专业的课程设置、教育培训内容统一由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由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和监管,学院组织实施,理论、实训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统一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和安排。在遵循以上“三个统一”的前提下,学生专业成绩合格,获得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的资格证书,同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取得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才能上岗工作。学院的“教”、行业主管部门的“考”这样一个教考分离的模式,从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上保证了教学与实训质量、毕业生质量。

  四是人才培养方案特色——国际化、标准化的专业教育培训。学院的多个专业均是国际性、通用性很强的专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考核,航海类专业还要接受国际海事组织对教育培训质量的数据备案和检测。因此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同时接受省教育厅、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管,以保障教育培训质量的统一性。

  学院与地方港航系统共建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并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如日本神户株式会社、挪威思考根集团、丹麦马士基集团、中远集团、中海集团、北京华洋集团、北京鑫裕盛集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同时学院与丽星、加勒比、歌诗达等知名国际邮轮公司实行订单式培养,确定了“院企结合、双方共赢、学生受益”的发展思路,实现了招生、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学院通过多种形式举办专场招聘会、大型供需洽谈会,为学生的就业搭建了有力的平台。由于职业特色突出,我院毕业生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呈现供不应求局面。

  第六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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