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校本部)邮编:2502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基本情况: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普通高校,国有公办。
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2010年,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00余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各地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
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师资力量
★专业设置
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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