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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属性: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录取批次:第一批 、提前批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五山校区)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录取规定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4、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

  6、录取细则:

  (2)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4)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一个A一个B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8、国际班:今年我校开办旅游管理国际班、公共管理类国际班、新闻传播学类国际班和工商管理国际班四个国际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学分、托福或雅思等语言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申请材料审核者第三、四年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10、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1、学费

  2、住宿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1、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3、招生电话:020-87110737

  5、招生咨询专线(2013年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7、邮政编码:510640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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