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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第四条 我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脱产的各类职业培训。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5877666。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招生录取工作的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2.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等;

  3.组织并开展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院办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网与《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学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六章 收费及退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1.学校网址为:http://www.scmvc.cn

  第八章 附则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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