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主页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三、在川招生代码:5189

1、招生计划:以2018年四川省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对口高职(专科):招收参加2018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六、办学类型及层次: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是专科。

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11、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3.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九、自我约束机制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十、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

2、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 传真:028—84811022

电子邮件:zjc@schxmv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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