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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二、办学地址

  三、录取规则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两个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则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4.艺术类专业只限于四川省内招生,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6. 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8.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旅游管理、旅游英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低于1.60米的考生慎报上述专业。

  10.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等,同时,学院还有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此外,学院对特困生减免部分学费,并通过学院设立的“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电 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

  邮 编:618000

  E-mail:zhaoban@sce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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