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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五、办学性质:民办

  七、学制:三年

   1、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3、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

  九、奖、助、贷资助体系:

  (2)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十、 联系方式:

  传真:028-84686009

  电子邮箱:zhaoban@scc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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