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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1. 国标代码:12830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1. 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2.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3. 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院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学院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2. 住宿费(带暖气):10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000余万元,资助学生4000余人,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第十七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我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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