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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云南省教育厅直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经过多年的办学积淀,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以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信息工程类、学前教育管理类等专业为特色,工管经文专业协调发展、工科为主的综合类院校,下设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学院、经济信息学院、教育管理学院四个二级学院,开设了22个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

  三年制大专志愿填报代码:5349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民办)

  2013年招生专业:

  工程监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网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建筑装修设计方向)、会计、文秘、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前教育共22个专业。

  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会计、学前教育8个专业。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招生计划、专业设置详见《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专业介绍请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根据考生志愿安排专业,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扰录取。   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有专业特长,如:有文艺特长、体育特长、曾获表彰(如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等)的考生。   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或直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以及学院网站“录取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院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费标准:

  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年制大专:

  奖学金

  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全部享受助学贫困补助2000元/学年(一、二年级);在校城市学生人数的15%评定助学贫困补助2000元/学年(一、二年级)。

  大专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大专段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学年,二等奖:2500元/学年。

  健康保障:实行平安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学生住院可享受60%-90%的医疗费用报销。

  升学渠道

  毕业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云南省统一专升本考试,通过后进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学院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释放助学昆明园区合作,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名参加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云南财经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院校的自学考试,利用课余时间学习,通过全部考试后获得相应院校的自考本科文凭。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职教园区

  传 真:0871-68870813

  邮政编码:6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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