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网 址:http://www.qzit.edu.cn

  校 址:(主校区)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

  第三条校训、育人方针

  育人方针:培养身体好、就业好、社会贡献大的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为保障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分项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一系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00777

  第六条 2017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7号)

  十一条退费标准:参照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招生普通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在生源不足时,可依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申请降分投档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理科文化考试外,需参加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参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一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0777、22545888、15359596963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