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 高考招生 >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二、学院代码:1376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5、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九、招生计划:2009年我院统招招生计划1700人,学制三年,共开设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办公应用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WEB应用开发方向)、软件技术(可视化设计程序方向)、网络系统管理(网络构建技术方向)、数字媒体制作、应用电子技术(光电应用方向)、通信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物流方向)、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外贸英语方向)等十七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

  十一、收、退费标准:

  2、住宿费:公寓:1200元/学年?人(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 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置。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具体名额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每年以我校办学情况及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定。

  十三、助学金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录取方法: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法,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本校招生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3、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原则,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依照各省招办的加分和降分录取政策录取。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ziedu.cn

  电子邮件:28912898@163.com

  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 则

  十七、本章程由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