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省编代码:0038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
第五条 招生计划数共计1453人,学制三年。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方法
贵州省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6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外,同时还需 2门课程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
第十条 报名方法
第七章考试安排及内容
考生于2017年3月30日到黔南医专进行现场确认、体检、领取准考证。普通高中毕业生于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
第八章录取说明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学校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二)2017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黔南医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以及中职推优。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联系电话:0854-8282507 714504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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