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三、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五、招生计划
六、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不参加学校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对第一顺序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前50名者进行8000—12000元的物质奖励。
7.云南省报考英语、对外汉语、应用泰国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口试成绩在B等以上;外省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以上。
十一、助学体系
十二、毕业证、学位证颁发:合格毕业生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我校2007、2008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位居云南省高校第一名。
学校名称:曲靖师范学院
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校本部)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西路328号(古城校区)
报考咨询电话:0874-8998692 8998620 8965030传真:0874-8998692
邮编:655011(新校区) 655000(古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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