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原宁夏大学与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的一页。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307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另有教学实验农场1695亩。
二、录取原则
(二)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分为1分)分配进档考生专业,即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四)我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六)我校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一)国防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政审合格后参加各省级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与军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
(三)体育类考生:凡参加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四、招生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凡我校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通过邮局以专递形式送达或由当地招办转发,不委托任何人代发。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相关媒体进行公布,我校招生网也同时进行公布。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学费
(二)奖助学金
(三)助学贷款
(四)勤工助学
七、招生咨询
监督电话:0951-2061117
邮 编:750021
招生网址:http://zs.nxu.edu.cn
八、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补充,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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