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学校代码: 13993
院校性质: 独立学院
江苏省启东市南海路1号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嵌入式培养学费为170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四)几点说明
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邮政编码:226007
网 址:http://xlxy.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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