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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7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我校普通类各录取批次(院校代码:1301、1445)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类(院校代码:1301、1445)和体育类(院校代码:1301)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一)普通类招生

  (二)艺体类招生

  1.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三)特长生招生

  (四)综合评价录取

  (五)乡村教师计划

  (六)预留计划

  三、有关说明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四)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邮政编码:226019

  网 址: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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