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高招生章程(省外)
一、学院概况
2. 高校代码:12703(国标代码)。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报/报考指南,或者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
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优秀等级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中国高职高专竞争力排行50强高校、全国高职(专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二、录取规则
2.排序原则
3. 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211.70.1.1/zhaosheng)。
5.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说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3个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更适合男生报考。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三、奖助学措施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每年另可享受3000元的专项助学金;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专业学生每年另可享受2000元的专项助学金。
四、就业与升学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1.学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专业详细收费标准敬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其他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学院微信:i-ntsc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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