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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E21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哈路6公里处

  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09年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为750人(分专业情况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专刊)。

  录取规则:

  2、调档比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6、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8、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 人:张老师、陈老师

  网 址:http://www.nmgj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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