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学院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宾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招生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在全国12省(自治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2765人(其中,含高职“三校生”58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考办(或省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入学指标,择优录取。
2.将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4.外语语种:所开设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招生办网站或学院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按所学专业收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可直接持“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助学贷款;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咨询电话:0451-53972002 53970288 53980637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
第二十三条 乘车路线:在哈尔滨火车站乘6线车到哈东站,换乘哈东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下车即到。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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