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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在六十年的建设历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志道鼎新”为校训,以“团结、献身、求是、创新”为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校园内曲塘潋滟,佳木葱茏,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4100人,实行按大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just.edu.cn)查询。

  1、报考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理科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文科专业选测科目达到AB。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对于江苏省选考物理的进档考生,专业之间采用“等级级差法”计算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级差分3分,其他选测科目为A+加级差分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区、市)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协议承诺予以录取。

  (8)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10)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保持各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倾斜,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四、人才培养

  2、我校实行学分制,实施弹性学制、赴海外短期研修、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进入二年级后,可以申请副修专业和副修双学位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副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主要基础课程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等。

  1、学费:文科类5200元/年,理科类5500元/年,工科类58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21600元/年,省优势学科学费标准上浮10%。

  3、学校设有完备的奖助学体系,通过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七、信息公开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 真:025-84432546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招生办公室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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