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下文简称为“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114年的办学历史。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教书育人。
学校现有41个专业类,99个专业,形成了专业门类比例协调,基础与应用并重的格局,各专业均拥有强大的学科支撑,一级硕士、博士授权点覆盖率高达85%。学校目前拥有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江苏省重点专业(类)15个。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目前设有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园(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第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审议学校各类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并报校务会议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九条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本科招生计划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除中英合作办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和专业录取时英语单科成绩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B+ 或A+B)”的,加1分。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第五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注:江苏省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全省排名前30名且报考相应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以及舞蹈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录取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须在全省音乐专业统考声乐或器乐前300名以内<含300名>),录取时以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学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以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报考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报考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除上述已有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外,其它具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720759,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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