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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研究院2020年工作总结汇报会

2021-01-18 0 新闻公告 来源:南京林业大学新闻网

【南林新闻中心讯】1月14日上午,南京林业大学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0年工作总结汇报会在图书馆8B115报告厅举行。校长、研究院院长王浩,副校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缪子梅出席会议。研究院各研究中心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人文社科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缪子梅主持会议。

王浩在讲话中对研究院2020年各项工作表示肯定,对各位专家学者为学校智库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他指出,研究院框架合理、成效显著、成果突出,各位专家要进一步聚焦时代和国家的战略需求,积极贡献智慧,完善智库顶层设计,保持智库高水平、高层次的成果产出,大力拓展成果广度,增强成果响度,着力提升智库研究成果的影响力。他强调,研究院要不断加强点、线、面优质资源整合,增强学科融合,增进学科交叉,努力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发展中发出南林声音、贡献南林力量。

缪子梅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研究院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研究院优势,打造高质量、标志性成果;要积极对外发声,开展全方位对外交流,做好咨政服务;要主动与有关决策部门共建研究平台,凝练研究方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持续跟踪研究;要结合研究院“十四五”规划,在供需有效对接中精准发力,注重培养具有研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专家团队,为研究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会上,人文社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研究院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并就2021年工作作了部署。研究院所属的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国家公园与保护地研究中心、生态文化传播研究中心、城乡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林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负责人分别就2020年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计划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就研究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讨论。

据了解,研究院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与草原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2020年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人批示2份;获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江苏省、海南省等省部级领导批示10份;《天然林保护相关问题的立法建议》获司法部采纳,应用于《森林法实施条例》;发布我国首部生态林业蓝皮书《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报告(2019-2020年)》;承担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咨询研究课题1项、江苏省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1项;成员在《群众》等刊物上发表调研报告等8篇;1项成果被评为江苏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决策咨询类)优秀成果二等奖;受邀参加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专家座谈会、江苏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专家座谈会等专题会议。

研究院积极为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南林智慧。与溧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入国家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联盟,并多次赴浙江、西藏、青海、安徽、山东等地开展调研和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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