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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省外)

  一、学院概况

  2、学院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主管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学院简介:

  三、录取原则: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艺术类考生专业分采用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我院不进行单独校考。

  四、有关政策:

  2、奖、助学金: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建立有完善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企业及个人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的困难;同时学院建有勤工助学制度,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邮政编码:210023

  学院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877 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879.psp  七、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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