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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拥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资源。学院占地面积近千亩,设有信息技术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航空服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处等五系一部一处,根据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迫切程度,重点开设了25个专科热门专业(方向),学院共有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在校学生六千余人。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第九条 “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形象仪表尚佳,须先经学院面试后方可录取,优秀考生身高可适当放宽。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无特殊要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或5个并列第一志愿都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五章 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为500~1500元/人。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较好但又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进行资助和奖励。

  第十七条 学校颁发的是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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