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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本科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外语语种要求:

  3.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代码

  学制

  学位授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

  2

  软件工程

  理

  3

  通信工程

  理

  4

  网络工程

  理

  5

  物联网工程

  理

  6

  电子商务

  文、理

  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

  8

  工程管理

  理

  9

  市场营销

  文、理

  10

  财务管理

  文、理

  11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12

  物流工程

  理

  13

  电子信息工程

  理

  1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

  15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理

  16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

  17

  数字媒体技术

  文、理

  18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艺理

  19

  影视摄影与制作

  艺文、艺理

  20

  数字媒体艺术

  艺文、艺理

  21

  动画

  艺文、艺理

  22

  英语

  文、理

  23

  商务英语

  文、理

  24

  日语

  文、理

  25

  俄语

  文、理

  2)专科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学制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

  610202

  三年

  3

  软件技术

  理

  630801

  三年

  5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6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理

  本科学生按规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本科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

  3.专科各专业学费14000元/人.年。

  5.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能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学校每年招标采购国际著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学生可自愿选择按中标价购买笔记本电脑(适合于普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7000元;适合于艺术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10000元。均为定制高配置,性能质量有保障,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学校采购的笔记本电脑在校内设有专业维修站,售后服务方便而且有保障)。

  7.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具体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① 我校2016年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际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际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 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 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 承认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C.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电话:0411-84835555 传真:0411-84835117

   E-mail:enquiry@neusoft.edu.cn

  八、 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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