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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还书地点调整通知

2019-11-04 0 新闻公告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新闻网

根据图书馆整体布局安排,现将总还书处(217)取消,即日起还书地点调整为各借阅室,图书遗失后的赔书和赔款统一在借阅部办公室(204)办理,望周知。

附:各类图书借还地点

社科类图书(A、B、C、D、E、F、G、H、J、K类)借、还均在社科图书借阅室(208室);

文学类图书(I类)借还均在文学图书借阅室(321室);

科技类图书(N、O、P、Q、R、S、T、U、V、X、Z)借、还均在科技图书借阅室(511室);

外文图书借、还均在外文图书借阅室(334室);

密集书库图书借、还均在借阅部办公室(204室)。

图书馆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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