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侯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风景园林、园林、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草业科学和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具体见附件2)的在职专任教师。
2.推荐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3学年(2018年—2020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年。
(2)教学名师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
(3)现任校级领导,已入选国家教学名师、省部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推荐。
二、评选程序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评审通过后,每个学院限报2人,学校择优推荐1人,上报。
三、评选材料
1.学院填写《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教学院长签字;
2.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与推荐表电子版刻在一张光盘,rm格式);
3. 候选人填写《全国林业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6份。WORD和PDF电子文档各一份;
四、组织实施
请各学院于2021年8月10日16:00时前将候选人纸介材料及电子版和视频光盘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楼541室)。教师同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给学院,复印件上交教务处。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今后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芳 电话:55190336
电子信箱:neaujshfzh@126.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19日
附件【附件1汇总表.docx】 附件【林业名师通知2021.docx】 附件【附件3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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