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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2020-04-08 0 新闻公告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新闻网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形成人员聚集,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对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分期分批办理,东北农业大学汇算清缴时间从2020年4月16日开始办理,截止5月15日完成。请各位教职工在税务部门安排的期限内自行完成。

关于个人所得税APP的重点提示: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现已开通。如各位教职工有特殊事项急需办理,可直接到香坊税务局办理(珠江路032号或中山路23号),也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进行咨询。

2.个人所得税APP的“申诉”功能并不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款,非必要请不要点击。职工若发现在任职受雇信息中存在与本人无任何关联的单位或公司信息,如确认为冒用信息,方可通过“申诉”功能进行处理。

附件:《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65/content.html

财务处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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